政策发布:新办法的诞生
2025 年 2 月 26 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这一政策的出台,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标志着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迈向了规范化、常态化的新阶段。
自 2019 年起,我国开始实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新个人所得税制。在这一制度下,纳税人需要在每年年度终了后,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进行合并计税,并向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结清应退或者应补税款。过去五年,税务部门每年都会发布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对相关事宜进行明确。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与积极参与下,五次汇算清缴工作整体进展平稳,为出台更为稳定、成型的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奠定了坚实基础。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 “完善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这对规范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服务与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中全会的部署,进一步稳定社会预期,推动汇算清缴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税务总局以过去五次汇算清缴公告内容为基础,全面回顾和系统总结了历次汇算清缴的实践经验,广泛征求并充分吸纳了纳税人以及社会各界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最终起草并出台了《办法》。 这一《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过去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更是适应新时代税收治理需求的重要举措,与每一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紧密相连,影响深远。
关键概念:汇算清缴知多少
在深入探讨《办法》的具体内容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年度汇算的概念。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进行 “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这是 2019 年我国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后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
为什么要进行年度汇算呢?一方面,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好地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一些扣除项目,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只有在年度结束后才能确切知晓全年的支出金额,这就需要在年度汇算时进行补充扣除 。另一方面,年度汇算能够更加准确地计算纳税人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于取得多种综合所得的纳税人而言,无论平时采用何种预扣预缴方法,都很难使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两者之间往往会存在 “差额”,这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来进行调整。
那么,哪些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 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依法申请退税是纳税人的权利。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大于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就可以在法定时间内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比如,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 6 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或者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等情况,都可能产生退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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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额小于应纳税额,应当补税且补税金额超过 400 元的纳税人:依法补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当纳税人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减除费用;或者除工资薪金外,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加总后,导致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预缴率等情况,就可能需要补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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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特殊情形,造成年度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这些特殊情形包括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取得综合所得无扣缴义务人等。
办理要点:时间、方式与渠道
了解了汇算清缴的基本概念和涉及人群后,接下来就是实际操作层面的问题了,即如何办理年度汇算。这其中包含了办理的时间、方式以及渠道,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纳税人能否顺利完成汇算清缴。
2024 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于有汇算初期(3 月 1 日至 3 月 20 日)办理需求的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 。这一预约机制的设置,旨在避免汇算初期办税服务厅和线上办税渠道出现拥堵,让纳税人能够更加从容、有序地办理汇算清缴,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而在 3 月 21 日至 6 月 30 日期间,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 自行办理:纳税人可以自行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 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按照系统提示的步骤,自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这种方式适合对税收政策有一定了解,熟悉电子设备操作的纳税人。在自行办理过程中,纳税人可以更加直观地了解自己的收入、扣除项目等情况,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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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可以向任职受雇单位提出代办申请,由单位的办税人员协助办理年度汇算。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应在 2025 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进行确认,并补充提供其纳税年度内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同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单位代办的优势在于,办税人员通常对单位的工资薪金发放情况较为熟悉,能够快速准确地处理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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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委托专业的涉税服务机构或其他值得信任的个人来办理年度汇算。在委托办理时,纳税人同样需要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专业机构办理,能够借助其专业的税务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纳税人提供更加全面、细致的服务,确保汇算清缴工作的顺利完成。
在办理渠道上,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 。这一预填服务大大简化了申报流程,纳税人只需对预填的信息进行核对、确认,如有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再进行相应操作即可。对于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邮寄申报需要纳税人将填写好的申报表及相关资料邮寄至指定的税务机关,而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则可以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面对面沟通,获取现场的指导和帮助。
申报准备:信息确认与扣除填报
在办理年度汇算之前,纳税人需要做好一系列的准备工作,确保申报过程的顺利进行。这些准备工作主要包括确认基础信息以及填报或补充相关扣除项目。
首先,纳税人务必确认填报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基础信息的有效性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联系电话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沟通的重要渠道,如果电话有误,可能会导致纳税人错过重要的通知和提醒。而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则关系到退税或补税的顺利进行,如果账户信息错误,退税无法及时到账,补税也可能会出现问题。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向扣缴义务人进行信息的确认和查询 。在 APP 上,纳税人只需登录账号,进入相关的信息管理界面,即可查看和修改自己的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信息。
同时,纳税人还需要查阅确认综合所得、相关扣除、已缴税额等信息 。通过个人所得税 APP 的 “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功能,纳税人可以清晰地看到自己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各项综合所得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以及对应的申报税额、扣缴义务人信息、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等 。如果对查询出来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有疑问,纳税人应首先联系扣缴义务人进行核实 。若发现有被冒用身份并申报收入的情况,纳税人可以选择点击 APP 右上角的【申诉】按钮,按提示选择申诉类型、补充说明原因、勾选承诺条款后,提交完成申诉 。这一申诉机制为纳税人提供了有效的维权途径,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除了上述信息的确认,纳税人还可以在汇算清缴时填报或补充一些扣除项目,以减少应纳税额。这些扣除项目包括:
- 减除费用六万元:这是一项基本的扣除,只要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都可以享受这一扣除。无论纳税人的收入高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都可以先减除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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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这些专项扣除是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纳税人在申报时,需要准确填写相关的扣除金额。例如,纳税人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都可以在汇算清缴时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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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是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根据纳税人的不同生活情况设置的。比如,有 3 岁以下婴幼儿的家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每月一定金额的照护扣除;有子女在接受教育的家庭,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费用;纳税人本人接受继续教育的,也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 。在申报这些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符合相关的条件,并留存好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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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企业和事业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纳税人缴纳的部分可以在规定范围内扣除。商业健康保险是纳税人购买的符合规定的健康保险产品,也可以享受一定的扣除优惠。个人养老金则是纳税人自主缴纳的一种补充养老方式,在申报时也可以进行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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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对公益慈善事业进行的捐赠,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纳税人需要注意保留好捐赠的相关凭证,以便在申报时提供证明。
特别要注意的是,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 。如果纳税人与其他填报人共同填报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与其他填报人在允许扣除的标准内确认扣除金额 ,避免出现扣除金额错误或重复扣除的情况。
退税补税:规则与注意事项
退税和补税是年度汇算的核心环节,关乎每一位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了解退税补税的规则和注意事项,能够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汇算清缴,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退税:应退尽退,保障权益
当纳税人的预缴税额大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时,就可以申请退税 。这就好比你在购物时多付了钱,现在有权要求商家把多收的部分退还给你。在办理退税时,纳税人需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 “申请退税”,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这就如同你向商家提出退款申请,需要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 。
税务机关在接到纳税人的退税申请后,会进行审核 。这一审核过程就像是商家要核实你的退款请求是否合理。审核通过后,税款将退至纳税人填报的本人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就像商家把退款打到你指定的账户上一样。为了确保退税能够顺利到账,纳税人务必填写正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姓名等,并且要保证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没有被冻结、挂失等情况 。
对于符合条件的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如 “上有老下有小”、看病负担较重、收入降幅较大以及适用简易申报退税的群体,税务机关提供优先退税服务 。这体现了税收政策的人性化关怀,就像是在排队时,为有特殊需求的人开辟了一条绿色通道,让他们能够更快地拿到退税款,缓解生活压力 。
补税:依法履行,避免风险
与退税相反,当纳税人的预缴税额小于汇算清缴实际应纳税额时,就需要补税 。补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就像你购买商品后,发现之前支付的金额不足,需要补足差价一样 。
纳税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办理补税 。使用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 POS 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都是常见且便捷的补税途径 。在补税时,纳税人要注意核对补税金额是否准确,避免多缴或少缴 。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补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滞纳金 。
如果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仍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 。这就如同你逾期归还信用卡欠款,银行会收取一定的利息作为惩罚一样 。滞纳金的计算通常是按照未补缴税款的一定比例,按日加收 。此外,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纳税人,税务部门还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 。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这一系列措施旨在促使纳税人依法履行补税义务,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
权益保障:异议申诉与法律救济
在办理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纳税人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如果纳税人对扣缴义务人申报的综合所得等信息有异议,应当先行与扣缴义务人核实确认 。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纳税人发现自己的收入数据与实际不符的情况,比如明明只收到了一笔劳务报酬,但在申报信息中却显示有多笔,或者金额与实际到账金额不一致。这时候,纳税人首先要做的就是与扣缴义务人沟通,了解情况 。如果确有错误且扣缴义务人拒不更正,或者存在身份被冒用等情况无法与扣缴义务人取得联系,纳税人可以通过个税 APP、网站等向税务机关发起申诉 。
以 “被收入” 申诉为例,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 APP,点击【首页】的【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或者点击【服务】的【申报信息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按条件查询到结果后,如果是对某单位的多条数据进行申诉,可在结果列表右上角点击【批量申诉】功能,查找属于该单位的所有申报数据后,进行多条选择申诉;如果是单条数据有问题,在查询列表页点击列表行,查看对应的收入明细,在收入明细页点击右上角【申诉】 。然后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提交后,系统会判断纳税人历史是否已经对所选择的收入纳税明细数据发起过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 。如果有重复申诉情况,系统会给出提示,纳税人仍可继续提交申诉 。申诉进度情况,系统会通过站内信提醒纳税人,纳税人也可自行在【服务】-【异议处理查询】中查看 。
对于 “被任职” 申诉,纳税人点击【个人中心】-【任职受雇信息】,点击需要申诉的企业,再点击【申诉】 。选择申诉类型并确认填写信息真实有效后,点击【提交】 。同样,提交后系统会判断纳税人是否已对该公司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申诉不属实 。若存在这种情况,系统会提示纳税人 “您已对该单位发起过任职受雇关系的异议申诉且被判定为不实申诉,您可以前往‘异议处理查询’ 查看反馈结果。请确认是否继续提交申诉?”,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提交 。
而当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还有多种法律救济渠道可供选择。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可以向税务机关的上级部门或者专门的投诉举报机构进行,税务机关会对投诉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
纳税人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法定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要求其对某一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行为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纳税人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且要明确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 。复议机关在受理后,会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等 。如果复议机关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存在问题,会依法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等决定 。
若纳税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税收行政行为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 。在诉讼过程中,纳税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并作出公正的判决 。
违规后果:信用影响与法律责任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个税汇算清缴过程中,遵守相关规定、如实申报至关重要。一旦出现违规行为,纳税人将面临严重的后果,这些后果不仅涉及经济层面,还会对个人信用以及法律责任产生深远影响。
如果纳税人未申报补税、未足额补税或者进行虚假填报,税务机关将依法采取一系列严厉的监管措施 。首先,税务机关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同时加收滞纳金 。滞纳金的计算通常是按照未补缴税款的一定比例,按日加收,这意味着逾期未补缴的时间越长,纳税人需要承担的额外费用就越高 。
除了经济上的处罚,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会被标注 。这一标注就像是一个 “警示标签”,会在税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对纳税人的纳税信用产生负面影响 。纳税信用在现代社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良好的纳税信用可以为纳税人在贷款、购房、出国等诸多方面提供便利,而一旦纳税信用受损,纳税人可能会在这些方面遭遇阻碍 。
更为严重的是,对于那些情节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如虚假或错误填报年度汇算收入、专项附加扣除等,还会被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若构成严重失信,将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失信约束 。这可能会导致纳税人在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受到限制,比如在一些商业活动中,合作伙伴可能会因为纳税人的失信记录而对其产生信任危机,从而影响合作的顺利进行;在金融领域,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审批贷款、信用卡申请时,也会参考纳税人的信用记录,失信纳税人可能会面临贷款申请被拒、信用卡额度受限等情况 。
对于情节恶劣、拒不整改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立案稽查 。一旦进入立案稽查程序,纳税人需要面对更为严格的调查和审查 。如果被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纳税人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刑事责任等 。近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强对个税汇算清缴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已经有多起案例被公开曝光 。比如,海南某科技公司员工王浩在办理 2020 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通过虚假填报综合所得收入的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提醒督促后仍拒不办理更正申报,最终被税务部门立案检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 3.55 万元 。这些案例充分说明了税务机关对违规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为广大纳税人敲响了警钟 。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纳税人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如实申报个人所得税,积极履行汇算清缴的义务 。在办理年度汇算时,要认真核对各项申报信息,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轻信所谓的 “退税秘笈” 或虚假传言,进行虚假填报或隐瞒收入等违规操作 。只有诚信纳税,才能维护良好的纳税信用,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