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政策介绍
离婚冷静期 30 天,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时,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规定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申请流程为:夫妻双方首先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如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自此开始计算 30 天的冷静期。
在这 30 天冷静期内,只要有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就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
若 30 天冷静期届满,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那么在接下来的 30 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提交的证件、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离婚手续完成;若在这第二个 30 天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政策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持续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从相关数据来看,2022 年中国离婚率已高达 43.53% ,平均每两对结婚的就有一对离婚,这样的数据令人触目惊心。离婚率的攀升不仅反映了个体婚姻观念的变化,也对家庭结构和社会稳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众多离婚案例中,冲动离婚的情况屡见不鲜。不少夫妻可能仅仅因为生活中的一些琐碎小事,如一次激烈的争吵、对家务分配的分歧,或是消费观念的差异等,在情绪激动的状态下就草率地决定离婚。这种冲动型离婚往往缺乏对婚姻关系的深入思考,对夫妻双方、子女以及家庭都会带来诸多负面影响。
为了应对高离婚率问题,减少冲动离婚现象,维护家庭和社会的稳定,离婚冷静期 30 天这一政策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是对当前婚姻家庭问题的积极回应,旨在通过给予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让他们能够更加理性地对待离婚这一重大决定,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选择。
支持观点与案例分析
许多人对离婚冷静期持支持态度,他们认为这一政策就像是婚姻的 “保护伞”,能有效减少冲动离婚的情况,从而维护家庭的稳定。在现实生活中,因一时争吵、情绪激动就冲动提出离婚的夫妻不在少数。而离婚冷静期的出现,就像是给这些夫妻提供了一个 “情绪缓冲带”,让他们能在这段时间里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彼此的关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做出让自己后悔的决定。
就拿我的朋友晓妍和宇轩来说,他们结婚五年,育有一个三岁的女儿。有一次,因为晓妍觉得宇轩下班后总是只顾着玩游戏,对家庭和孩子不管不顾,两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在气头上,晓妍提出了离婚,宇轩也不甘示弱地同意了。第二天,他们就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有 30 天的离婚冷静期,让他们回去再好好考虑考虑。
在这 30 天里,晓妍和宇轩都冷静了下来。晓妍回想起宇轩平时虽然爱玩游戏,但也有很多体贴的瞬间,比如会在她生理期时为她煮红糖水,会在她工作压力大时耐心地安慰她。宇轩也意识到自己最近确实忽略了家庭,对晓妍和孩子关心不够。于是,他主动找晓妍沟通,诚恳地向她道歉,并表示以后会多花时间陪伴家人。晓妍看到宇轩的态度转变,也原谅了他。最终,他们撤回了离婚申请,一家人又恢复了往日的幸福生活。
离婚冷静期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更是意义重大。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温暖港湾,稳定的家庭环境对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父母离婚,往往会给孩子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可能导致孩子出现自卑、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影响他们的学习和生活。而离婚冷静期的存在,能让夫妻双方在做出决定前,更多地考虑孩子的感受和未来,尝试通过沟通和协商解决问题,为孩子创造一个稳定的家庭环境 。
邻居家的孩子阳阳,原本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后来,他的父母因为一些琐事频繁争吵,甚至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阳阳每天看着父母争吵,变得沉默寡言,学习成绩也一落千丈。在离婚冷静期里,阳阳的父母看到孩子的变化,心里十分心疼。他们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意识到离婚对孩子的伤害太大了。于是,他们决定为了孩子,放下彼此的矛盾,共同努力经营家庭。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他们的关系逐渐缓和,家庭又恢复了往日的温馨。阳阳也慢慢变得开朗起来,学习成绩也提高了。
反对观点与困境揭示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对离婚冷静期持乐观态度,社会上也存在不少反对的声音,这些观点反映出离婚冷静期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一些困境。
一部分人认为,离婚冷静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离婚自由。他们觉得婚姻自由应涵盖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当夫妻双方经过深思熟虑,确定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时,离婚是他们的合法权利。而离婚冷静期的强制要求,可能会让他们在这段等待的时间里感到无奈和束缚 ,仿佛自己的离婚决定得不到尊重。全国政协委员蒋胜男就多次公开反对 “离婚冷静期”,她认为这一制度违背了 “离婚自由” 的原则,给离婚设置了障碍,让未婚女性对婚姻产生顾虑,增加了人们进入婚姻的心理负担 。
离婚冷静期还可能会增加离婚成本,这里的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以及心理成本。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双方需要继续承担婚姻带来的各种责任和义务,如抚养孩子、支付家庭开支等。如果夫妻双方在冷静期内仍居住在一起,可能会引发更多的矛盾和冲突,让原本就紧张的关系雪上加霜。而且,延长的离婚过程可能会导致更多的法律费用,以及因离婚事宜带来的心理压力。有些急于离婚的人,等待离婚冷静期结束的过程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安排,让他们陷入焦虑和痛苦之中 。
对于那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来说,离婚冷静期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甚至可能会带来生命危险。家暴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在离婚冷静期内,受害者可能仍然无法摆脱施暴者的控制和伤害,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2023 年 7 月发生的一起悲剧令人痛心疾首,周云霞被丈夫赵留超连续捅杀,而此时正处于他们夫妻离婚冷静期的第 13 天。此前,周云霞因长期遭受家暴,多次提出离婚,赵留超一直不同意。这次好不容易赵留超同意离婚,周云霞却倒在了离婚冷静期内。在提交离婚申请后,赵留超反悔并对周云霞动手,周云霞无奈躲到三弟家,赵留超仍不断发短信骚扰她,甚至以家人性命威胁她。最终,周云霞在与赵留超见面时惨遭杀害 。这一事件并非个例,据全国妇联统计,2022 年超 60% 家暴受害者在冷静期内遭遇暴力升级 ,离婚冷静期对家暴受害者的保护机制亟待完善。
国际视角与经验借鉴
离婚冷静期并非我国首创,许多国家早已有类似的制度,且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些经验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借鉴 。
英国设有离婚反省期,规定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正常离婚;但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则不准离婚 。这一规定背后的逻辑是,当双方同时提出离婚时,可能是在情绪激动或者没有充分考虑后果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通过限制离婚,给予夫妻双方更多时间去反省和沟通,避免草率离婚。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冲动离婚的情况,也让夫妻双方有机会重新审视婚姻关系,思考离婚是否真的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 。
法国的离婚考虑期制度也别具特色,分为诉外调解期制度和两愿调解期制度。诉外调解期制度要求在司法诉讼之前必须试行调解,法官有权给予夫妻双方最多 8 天的考虑期;若法官认为需给予更长的考虑期,就得暂时中止调解程序,并在 6 个月的期限内进行新的调解尝试,如果调解不成功,再进入正式诉讼程序。两愿离婚考虑期制度则是指夫妻双方各自在一名律师的陪同下签订离婚协议,随后将协议交给公证人,在公证人前签字备案,并缴付 50 欧元费用,且双方有 15 天的考虑期间 。法国的这些制度注重调解和协商,通过专业的调解机构和律师的介入,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沟通和解决问题,提高了离婚决策的理性程度 。
韩国的离婚熟虑期制度对我国也有一定的启示。韩国规定,申请离婚的夫妻需经过 3 个月的离婚熟虑期,但家暴等特殊情况除外 。这一制度在减少冲动离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特殊情况,保护了受害者的权益。在离婚熟虑期内,夫妻双方可以参加婚姻咨询课程,学习如何更好地沟通和解决问题,这对于改善夫妻关系、降低离婚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
美国的离婚等候期制度也值得关注,不同州的等候期时长有所不同,一般在 60 天至 180 天之间 。在等候期内,夫妻双方需要完成一系列的程序,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协商和处理。这一制度不仅给夫妻双方提供了冷静思考的时间,也确保了离婚过程的有序进行,减少了因离婚引发的纠纷和矛盾 。
从这些国家的经验来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的情况,既要给予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冷静思考,减少冲动离婚,又要保障离婚自由,尤其是对于那些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夫妻,不能过度限制他们的离婚权利 。在实施过程中,还应加强配套措施的建设,如提供婚姻咨询服务、法律援助等,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针对特殊情况,如家庭暴力、虐待等,应设立例外条款,确保受害者能够及时摆脱困境,避免在离婚冷静期内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
政策反思与建议
离婚冷静期 30 天这一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确实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果,如减少了冲动离婚的数量,维护了部分家庭的稳定。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认真反思并加以改进。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法条设计还不够完善,缺乏对一些特殊情况的明确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争议和误解 。在面对一方受胁迫、受欺诈、隐瞒重大疾病但已经超过法定撤销期间的婚姻,以及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婚姻时,是否适用离婚冷静期,法律并没有给出清晰的界定,这使得婚姻登记机关在处理相关离婚申请时面临困惑 。
离婚冷静期对未成年子女权益的保护也存在不足。虽然立法目的之一是维护家庭稳定,保障子女的成长环境,但在实际情况中,一些夫妻可能会在冷静期内继续争吵、冲突,这对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样会造成伤害。而且,对于子女的抚养、教育等问题,在离婚冷静期内也缺乏明确的规定和保障措施 。
离婚冷静期还缺乏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婚姻辅导、心理咨询等服务不够健全。许多夫妻在冷静期内,虽然有重新审视婚姻关系的意愿,但却不知道如何有效沟通和解决问题,此时如果有专业的婚姻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就能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婚姻中的矛盾 。
为了完善离婚冷静期制度,使其更好地发挥作用,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建立离婚冷静期的甄别机制,明确除外情形。对于一方受胁迫、受欺诈、隐瞒重大疾病但已经超过法定撤销期间的婚姻,以及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婚姻,不应适用离婚冷静期,应允许当事人直接申请离婚,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
设置弹性冷静期,根据婚姻存续年限的长短以及有无未成年子女的不同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时间。对于结婚时间较长、彼此较为了解的夫妻,冷静期可以相对短一点;而对于结婚时间较短的年轻夫妻,冷静期可以相对长一点。对于有未成年子女的夫妻,应设置较长的考虑期,以提示他们更慎重地考虑离婚问题,处理离婚事务 。
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婚姻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婚姻登记机关可以与专业的婚姻家庭辅导机构、心理咨询机构合作,为夫妻双方提供免费的婚姻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改善夫妻关系 。在离婚冷静期内,为夫妻双方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了解离婚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还可以开展婚姻家庭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夫妻双方的婚姻家庭观念和责任感 。
结论与思考
离婚冷静期 30 天这一政策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减少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在实施过程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引发了诸多争议 。
支持者看到了它在挽救婚姻、保护家庭完整方面的显著成效,不少因冲动而险些分道扬镳的夫妻,在冷静期内重归于好,孩子也得以继续在完整的家庭中健康成长 。然而,反对者的声音也不容忽视,他们指出离婚冷静期对离婚自由的限制、离婚成本的增加以及对家暴受害者保护的缺失,这些问题确实给部分群体带来了困扰和伤害 。
在探讨离婚冷静期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明白,婚姻是一种复杂而多元的关系,离婚与否是个人的重大选择,涉及到情感、法律、社会等多个层面 。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并非是要阻止人们离婚,而是希望大家在做出这个决定时,能够更加慎重和理性 。
婚姻的稳定,不能仅仅依靠离婚冷静期这样的政策来维系,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更要注重沟通与理解,学会换位思考,尊重彼此的感受和需求 。遇到矛盾和问题时,不要急于逃避或放弃,而是要积极面对,共同寻找解决办法 。同时,社会也应加强婚姻辅导和心理咨询服务,为夫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
希望大家都能从离婚冷静期这一政策中汲取思考,在追求婚姻自由的,也能用心经营婚姻,共同创造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如果你对离婚冷静期有自己的看法和经历,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让我们一起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婚姻关系 。